本教材的编写定位是:在框架结构和内容编排上都凸显出独到的设计和鲜明的个性特色。同时,兼顾和满足教科书在功能和形式上的一般要求。本书所谓的“鲜明特色”,是针对传统教材而言,即:改变以往简单地照搬现行立法结构,完全脱离民事诉讼赖以“生存”的社会背景和司法现实,将原本“鲜活”的、植根并运行于“生命母体”(诉讼过程)当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拆卸、分解为抽象、枯燥的失去“生命力”的零部件(从概念到概念);这样的论述无论怎样全面、详尽,也难改其“空对空”的、僵化抽象的本质。本书的全新立意就在于,将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法律规定(零部件)还原到现实社会和民事诉讼的一般过程当中,还其“生命本源”,在诉讼运行的各种对应关系中讲解概念、分析原理、发现问题、运用规则;使学生既从中获取知识,又掌握学习和运用的方法。 |
前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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