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基础》(第四级)是本课程的中等级别,分为音乐元素训练和音乐作品综合训练两大部分。 音乐元素训练中,涉及西方音乐元素的部分可分为“音程——和弦”“节拍——节奏”“旋律——调式”三大板块。其中“音程——和弦”包括:减小,和弦原转位、减减,和弦原转位,自然大调DVII,和弦原转位及其解决(DVII7——T、DVII7——D7),和声小调sII7原转位与D7原转位的连接(sII7——D7),和声小调DVII7和弦原转位及其解决(DVII7——T、DVII7——t),和声小调DVII—7和弦原转位及其解决(DVII7——D7);“节拍——节奏”包括:混合拍子之5/4、5/8、7/4、7/8拍,以四分音符为单位拍的变换拍子,以八分音符为单位拍的变换拍子,小节内以及跨小节的连线节奏;“旋律——调式”包括:四个升降号各调式,一级关系转调系列,变化邻音。涉及中国音乐元素的部分可分为“节拍——节奏”与“旋律——调式”两个板块,包括中国音乐作品中的五拍子与七拍子、四升四降以内的中国传统五声性七声燕乐和雅乐调式等。 音乐作品综合训练部分的西方音乐选取了两首作品: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E大调第二小提琴协奏曲(BWV1042)》第二乐章,伊萨克·阿尔贝尼斯的《西班牙组曲》(Op.165)之第六首《Zortzico》。 中国音乐作品则是选取了陕北、山东、东北(汉族、朝鲜族)、新疆(维吾尔族、塔吉克族)等色彩区的音乐素材。这两部分都是在充分结合音乐实践的基础上展开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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