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与“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同时也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本书是第四版,自2000年第一版、2002年第二版、2007年第三版出版以来,一直受到国内各高校的普遍关注与重视,被绝大多数高校指定为本科教材并被多数高校确定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因而具有很深的根基。并连续被评为“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年销售都稳定在5万册以上。 第四版的所有编写人员均由原班人马组成。这些编写人员均为国内各重点高校著名商法学教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与精深的理论素养,为编写出深入浅出的本教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内容体系上,本书前三版已经较好地处理了各编、章、节之间的比重,使其总体上处于平衡的状态。第四版仍分七编: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但第四版对各章作了全面修订,及时将新的立法与理论研究成果反映进去。尤其是针对近年来发展较大的商法总论以及新修订的《保险法》,作重点修订,使其仍能以相对较小的篇幅对相关内容作概括性介绍与评价。第四版的总体修订幅度在40%以上。 全书立足于我国现行商法制度,以简洁的行文涵括了当前商事立法与商法理论的基本内容,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商法学体系。从第一版到第四版,除就相关新立法及理论上的重大进展予以实质性修订外,本书尽可能地保持了内容与体系上的稳定性。 |
前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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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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